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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的包裝印刷業VOCs排放總量超過200萬噸,包裝印刷行業的VOCs排放主要集中在印刷、烘干、復合和清洗等生產工藝過程中,主要來源于油墨、黏合劑、涂布液、潤版液、洗車水、各類溶劑等含VOCs的物料的自然揮發和烘干揮發。關于印刷車間所產生的廢氣成分,主要是有一下幾種:甲苯、苯、乙酸乙酯、乙酸丁酯、200號溶劑油、乙醇、丁醇等。
一、性能參數
1、應用范圍較廣,適用于處理含烴類及其含氧衍生物的工業有機廢氣。
PCC-5燃燒催化劑轉化98%所需進口溫度
組分 | 溫度(℃) | 組分 | 溫度(℃) |
苯 | 215 | 乙酸丁酯 | 190-210 |
甲苯 | 198 | 乙酸乙酯 | 270-288 |
二甲苯 | 180 | 丙酮 | 258 |
甲酚 | 235 | 正己烷 | 275-290 |
丁醇 | 155 | 環己酮 | 200 |
冰醋酸 | 270-290 | 甲醇 | 110 |
2、氣體流動阻力低、反應起始溫度低、活性高、空速適應范圍寬。當烴類有機物濃度在2000-8000 mg/m3范圍內、空速10000-20000h-1、反應氣入口溫度220-300℃條件下,凈化效果≥ 98%。
3、耐熱性能好,可承受900℃高溫的短時期沖擊,使用壽命8500h以上
二、主要規格
1、形狀:蜂窩陶瓷催化劑
2、孔型:圓形、方形
3、尺寸:100×100×50、可訂做(mm×mm×mm)
三、使用方法:
吸附-催化燃燒法適用于各類印刷工藝和復合工藝的有機廢氣治理。治理設施的風量按照至大廢氣排放量的120%進行設計,治理效率達到90%以上,排氣筒的設計應滿足GB 50051-2013的規定。廢氣吸附階段可選用各種類型活性炭或其它吸附材料作為吸附劑,濃縮后廢氣的混合爆炸極限應低于廢氣中易爆組分爆炸極限下限的25%。進入催化燃燒裝置前廢氣中的顆粒物含量高于10mg/m3 時,應采用過濾等方式進行預處理。催化劑的工作溫度應低于700℃,并能承受900℃短時間高溫沖擊。設計工況下催化劑使用壽命應大于8500h,蓄熱式催化燃燒裝置中蓄熱體的使用壽命應大于24000h。催化燃燒裝置的設計空速宜大于10000h-1,但不應高于40000h-1。催化燃燒裝置的壓力損失應低于2kPa。燃燒過程產生的熱量應進行回收,熱能回收效率不得低于35%。
四、催化劑再生
當催化床溫度或廢氣溫度不足時,催化劑易發生積碳現象,造成催化活性下降,溫升小于20℃,若催化劑發生積碳時可采用新鮮空氣加熱催化劑至恒定550℃吹新鮮空氣8h活化,催化劑可以再生使用。